2023年州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 索引号 | 011459714/2024-07401 | 主题分类 | 林业 |
|---|---|---|---|
| 发文单位 | 州林业局 | 发文字号 | 无 |
| 发文日期 | 2024年03月04日 | 效力状态 | 有效 |
2023年,恩施州林业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州委关于法治建设的安排部署,为推进全州林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州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明确第一责任,细化工作任务。2023年初,印发《恩施州林业局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恩施州林业局2023年林业法治建设工作要点》,明确州林业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爱民为州林业局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细化其他负责人、相关科室和人员的工作任务。二是局党组定期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党组会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定通过《州林业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田爱民安排部署2023年州林业局法治建设工作。
(二)开展学法普法。一是组织学法工作。一方面局党组中心组定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4月17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习近平论全面依法治国(2023年)》,12月29日党组会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通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集中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另一方面根据《关于2022年度全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情况的通报》和主要领导批示精神,4月26日印发《关于2022年度州直林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州直林业系统学法的参考率、合格率达到100%、优秀率95%以上。截止12月31日,州直林业系统法宣在线参考率、合格率、优秀率均为100%。二是开展普法工作,先后印发《2023年度州直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责任清单》《2023年度州直单位普法联动事项申报表》,开展了“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和“一月一主题”法治宣传等活动。三是参加州中级人民法院组织的职务犯罪庭审旁听活动,增强干部职工法纪意识。
(三)提升执法能力。一是开展执法培训。5月24日,召开“恩施州2023年林业行政执法暨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州县(市)林业局、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分管领导、执法机构负责人、法制审核负责人参加培训。会上,邀请林业执法专家就林业行政执法程序和注意事项进行授课。二是开展案卷评查。5月25日,州林业局随机抽取2023年全州各县市的16本宗案卷开展评查,涉及滥伐林木、违法使用林地、违反野生动物法律法规、违反森林防火法规、违反野生植物保护法规等多种林业行政案件类型。经评查,本次抽取的案件总体上做到了主体适格、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正当、依据正确、处理适当。
(四)落实相关制度。一是落实公示制度。2023年州林业局6件行政处罚均在局官网公示,9月19日对“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情况在局官网予以公示。二是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2023年州林业局6件行政处罚均进行法制审核后作出处罚。三是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要求执法办案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佩戴执法记录仪。
(五)规范执法行为。根据夏锡璠州长在《恩施州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全州行政争议案件调查分析报告》批示精神,对《报告》中提到的15件涉林案件进行了分析,其中:行政登记案件9件、行政处罚案件3件、行政赔偿案件1件、公益诉讼2件。以林业部门为被告的6件诉讼案件,败诉3件(2件公益诉讼、1件行政诉讼)、原告撤诉1件、林业部门胜诉1件、法院不予受理1件,败诉率达50%、胜诉率(含撤诉、不予受理)50%。督导恩施市林业局、利川市林业局和鹤峰县林业局完成整改,要求相关县市林业局依法履职、履职尽责。
(六)梳理规范性文件。按职能职责梳理,建议保留《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9〕39号)、《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山体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恩施州政规〔2021〕4号)。建议修改《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44号)、《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恩施州政规〔2018〕6号)。建议废止《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猎捕野猪规定》(恩施州政规〔2017〕2号)。针对建议修改的2件规范性文件,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正在按流程准备报送修改佐证材料。
(七)做好林业立法工作。开展《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古树名木保护办法》起草工作,政策法规科、法律顾问和野保科共同完成起草、修改和法制审核工作。
(八)开展执法调研工作。2023年3月,州林业局申报《“两山论”视域下民族地区森林公安转隶后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研究》课题入选州委办《州直有关单位2023年调研选题》。我们组织专班深入八县市林业局调研走访,到十堰市、宜昌市学习交流,12月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州委办公室。
(九)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梳理规范林业权力事项清单,提升政务服务规范化水平,完成2023年度依申请及公共服务事项认领、填报和发布。根据《省林业局办公室关于开展林业政务服务事项要素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完成2023版新增州级林业政务服务事项的认领发布(州级新增6项,县级新增33项),指导县市林业局开展事项认领和要素填报工作,确保全州各县市林业政务服务事项要素统一。
二、存在的不足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有待进一步加强。尽管州林业局干部职工坚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但入脑入心、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不够。
(二)学法普法工作有待进一步增强。一是涉林法律法规宣传力度不够。二是法宣在线学习深度不够,学习效果不佳。三是学法普法形式较为单一,普法活动干部职工参与度不高。
(三)法制审核工作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但是,全局目前没有干部职工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2023年州司法局组织的全州案卷评查工作将恩施市林业局一卷宗评定为不合格卷宗,反映全州林业系统法制审核工作存在短板。
三、2024年法治建设工作重点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确保全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少于2次,举办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学习、讲座或培训不少于4次,其中领导班子不少于1次。
(二)完成学法普法工作任务。一是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植树节、爱鸟周等活动,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二是督促州直林业系统工作人员完成网上学法考试任务,确保2024年州直林业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及考试参考率、合格率100%、优秀率95%以上。三是落实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制度,全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
(三)加强业务能力学习和培训。一是鼓励干部职工积极复习备考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二是组织全州林业系统执法能力培训和案卷评查工作,加强执法能力和法制审核能力建设。
(四)完成规范性文件修改工作。在2023年州政府清理规范性文件过程中,我局建议对《关于切实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见》(恩施州政办发〔2018〕44号)、《恩施腾龙洞大峡谷国家地质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恩施州政规〔2018〕6号)予以修改,我局将于2024年内完成修改工作并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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